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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江镇“四强化”提升涉建领域安全监管能力
时间:2023-05-16 来源: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陵江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农村自建房、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陵江镇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村建办、综合执法办、自然资源所严格落实“三到场”原则,切实从源头管控引导,同时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横幅、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务实整改落实。镇级部门和村(社区)严格落实月检查制度,常态开展涉建领域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判,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研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村(社区)属地监管责任。对涉建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整改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杨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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