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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小型企业报装快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来源: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优化营商环境,快速满足小型企业办理报装业务需求,加强对小型企业用户报装服务管理,减少业务办理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提升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服务标准

客户经理需加强与地方招商、投资服务、经信等部门对接,实时掌握供气区域内小型企业用气报装需求情况。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代办报装、行政审批等业务。实行用气企业“零上门”,“零审批”服务。

二、服务范围

(一)客户经理依法组织设计单位上门勘察、提出设计方案,若满足安装条件,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根据《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容缺受理制度》可实行小型企业报装容缺受理。

(二)依法组织天然气应用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提供咨询、施工质量及进度管理、组织竣工验收通气、协调困难问题等服务。

三、服务时限承诺

小型企业在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后,无地埋工程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通气;有地埋工程的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通气。

四、费用标准

供气外线工程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企业“零投资”;红线内燃气工程费用在清单计价基础上经协商给予优惠;对急需用气且信用良好的小型企业,可在其提出用气申请并作出书面承诺后,由我公司先行垫付相关工程费用,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分期支付工程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不断优化供气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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