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东青镇“三举措”构建道路交通安... » 详情
东青镇“三举措”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机制
时间:2023-06-30 来源: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落实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任交管办主任,辖区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落实专职交管员1名,兼职交管员2名的日常运行模式。二是配齐设施装备。按照交管办基础建设“八有”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完善了办公座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实施,配置了专用记录仪、反光背心、安全头盔、警示标志标牌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装备和设施。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东青镇道路交通安全“挂包帮”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社)组干部包人车路”要求,将全镇农村地区机(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面包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等事故易发车辆纳入“挂包帮”范围,细化“一对一、一对多”的责任清单。(东青镇党政办黄秋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