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 详情
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苍溪县工作第四次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3-08-01 来源:苍溪县融媒体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8月1日,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苍溪县工作第四次推进会召开。

会上,县民宗局对《广元市创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苍溪县工作任务分解表》具体任务分工和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与分析;全体与会人员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知识进行了测评。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使命扛稳扛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创建工作载体,认真总结提炼特色亮点,重点在示范引领、工作结合等方面再提升再创新;要聚焦问题短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补齐创建短板和弱项,着力推动创建工作问题整改。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在重要节点、醒目位置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创建实效和质量,确保如期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县领导刘会方、陆洪辉、黄中华参加会议。(记者 赵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