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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青镇“三保障”降低社会救助失助风险
时间:2023-10-30 来源: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主动服务保障。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为困难群众讲解保障标准、申请方式、救助程序等相关内容,核实家庭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10月份上门办理城乡低保78人、特困供养9人,临时救助467人。

二是建立返贫风险持续监测保障。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施常态化监测多层次救助。2023年纳入农村低保1964人,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63名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帮扶干预保障。联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摸清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底数,排查救助孤儿22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9人,发出未成年人监护预警信息并妥善处理4人。(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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