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 » 详情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1.20)
|
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动物防疫(含生猪屠宰等)
|
苍溪县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
2024年4月15、4月22日、5月8日,当事人承运动物产品数量大于检疫数量,共计45公斤未附有检疫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标准(动物卫生监督)》
|
处罚款(人民币)121.5元
|
2025.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