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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7月渔业)
时间:2025-07-18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案件领域 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陈某某 2025年6月16日凌晨,陈某某等人在长江禁捕重点水域苍溪县歧坪镇宋安村附近水域(苏家坨)使用路亚竿非法游钓,并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捕水域。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18。
1.没收渔获物10.2kg;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2025.7.15
2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陈某某 2025年6月16日凌晨,陈某某等人在长江禁捕重点水域苍溪县歧坪镇宋安村附近水域(苏家坨)使用路亚竿非法游钓,并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捕水域。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18。
1.没收渔获物10.2kg;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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