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 陈某某 | 2025年6月16日凌晨,陈某某等人在长江禁捕重点水域苍溪县歧坪镇宋安村附近水域(苏家坨)使用路亚竿非法游钓,并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捕水域。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18。
|
1.没收渔获物10.2kg;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
2025.7.15 |
| 2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 陈某某 | 2025年6月16日凌晨,陈某某等人在长江禁捕重点水域苍溪县歧坪镇宋安村附近水域(苏家坨)使用路亚竿非法游钓,并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捕水域。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18。
|
1.没收渔获物10.2kg;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
2025.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