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种植(含种子、农药、化肥、植物检疫等) | 苍溪县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1日,执法人员经“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该农药取得有农药登记证号等相关资质。经进一步核查该农药批准登记的防治对象为“蚊”但该农药标签正面底部印有16种害虫图形,其中前三种为“蚊子”图形,后13种为“苍蝇、蚂蚁、蟑螂、蜈蚣、蜘蛛等”图形;反面印有“花脚蚊、蠛蠛蚊、飞蛾、蜘蛛、马蜂等害虫”字样。经查:该卫生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农药)》、《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首违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广农函〔2022〕9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一、没收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0.15%富右旋式烯丙菊酯纯竹纤维蚊香”卫生农药15袋(含抽样取证1袋);
二、处罚款(人民币)5200.00元(大写:伍仟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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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