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724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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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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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2)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23365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10824101020GB0002F00010628 |
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400号金港国际1幢4单元22层4-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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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