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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勇邦、范爱华)
时间:2025-08-13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刘勇邦、范爱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595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刘勇邦、范爱华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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