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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9-02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闫家沟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苍溪县闫家沟水库事务中心 成都环汇华院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渠道共9条,总长度共50.588km。其中整治干渠1条,长13.342km,续建支渠8条,总长37.246km。其中明渠总长10.591km、管道总长31.882km、隧洞3798m/11座、暗渠3206m/38座、渡槽975m/4座、陡坡29m/3座、公路涵107m/6座;整治、新建次要建筑物共253处,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324处。
(1)废气。施工现场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场地内材料、临时堆料场堆放的材料、弃渣场堆放的土石方、施工作业沿线临时堆放的开挖土方等采用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使其保持湿润状态;施工场地、临时堆料场定期洒水抑尘。
(2)废水。施工场地不设专门的车辆及机械维修点,主要利用云峰镇、陵江镇现有的汽修厂等解决机械维修、保养问题。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必要的情况下,临近居民点一侧可安装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午休时间禁止施工。采取分段施工,优化施工方案。
(4)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可回收的送至政府指定的堆场。渠底固废进行分类处置,对于生活垃圾及杂草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落石、建筑砌块清运至指定建渣场;沉淀池沉渣及弃渣沿坡脚或凹地因地制宜集中设置堆渣场堆放,施工结束后对所有的弃渣场全部进行迹地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施工场地隔油池分离的废油,收集后不暂存,直接交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恢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临时占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恢复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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