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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5-09-22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韩顺军、严玉琼、苟兴发、侯艳玲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乡镇和村(社区)规划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产业和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川省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指南和审查备案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0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和《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2022年5月起,我局针对全县六个乡镇片区分三批次、梯次推进片区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12月,广元市人民政府对《苍溪县陵江元坝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6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批复。

《片区规划》由图集和文本两部分组成。其中,文本由五个部分组成,主要包括规划总则、片区规划、镇区规划、实施保障、附表附件等内容。第一部分明确规划背景、规划依据和原则、规划期限、规划层次及范围等总体要求。第二部分通过片区现状研判、特征与问题识别以及相关规划衔接,确定片区功能定位和目标,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底线管控、产业发展、设施配置、人居环境提升等相应举措,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第三部分分别对各片区涉及的乡镇镇区编制镇(乡)区详细规划。通过对现状的深入分析研究,明确镇(乡)区的性质规模、用地布局、设施配套、景观风貌和地块指标控制等内容。第四部分提出:一是传导县域约束性与预期性指标、上位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对乡镇片区的具体要求;二是传导片区总体规划对村级片区、镇(乡)区详细规划的具体要求;三是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配套监管措施。第五部分完善相关附表附件,尤其是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表和村规划附件,为片区规划实施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规划情况

一是明确各个乡镇级片区产业发展格局。如陵江元坝城乡融合发展片区依托城镇、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推进现代农业、清洁能源、农旅文旅等特色产业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一环三区”的产业格局。二是多举措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实施土地指标流量调控机制,完善“总量不变、区域统筹”的工作机制,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片区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10%。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点状供地”“混合供地”。拓宽产业用地供给渠道,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如歧坪现代农业发展片区规划安排36.11公顷建设用地,用于保障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安排35.82公顷建设用地,用于保障农产品电商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安排15.24公顷建设用地,用于保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发展;安排156.1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用于保障农业冷链、仓储、烘干等用地。产业用地需求中2.45公顷利用闲置撤并的建设用地对产业用地进行保障;30.72公顷利用乡村振兴指标、增减挂钩指标进行保障。共保障农业设施用地5.79公顷;保障产业建设用地136.49公顷,其中新产业新业态用地49.32公顷。三是强化规划传导。明确村级片区产业发展指引,通过不同村级片区产业差异化和协同化发展,分别对每个片区的产业发展进行指引,并提出产业准入规则。

三、产业用地与耕地保护的有机结合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的耕地和永农保护制度。依托跨区域的规划编制模式,探索建立区域统筹的耕地保护平衡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利益平衡机制,推动实现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的耕地保护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韧性,在规划实施中严格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需在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改造、复垦、改良完成并更新数据库后,方可占用规划非耕地的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二是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下放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权限,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实施土地零星供地,灵活吸引社会资金流入,推动产业发展。三是完善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建议将片区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发展提供用地保障。设立土地流转基金,建立土地整理政府融资平台,由政府统筹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四是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结合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在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出台对“部分退出、完全退出”宅基地的配套支持政策。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经济补贴等方式鼓励村民搬迁至聚居点。采取腾退的宅基地作价出资、作价入股等方式,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鼓励集中居住。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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