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成春、伏平、向本华、张晓霞、唐爱民、巩兴梅、董艳、李继华、杨建明、田德斌、朱黎明、赵海艳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基层财务管理、化解基层债务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承办该建议,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与强化监督”的建议
(一)村级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019年2月14日,我县出台《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委办函〔2019〕21号),对村级财务机构职责、账户及资金管理、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债券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财政监督检查
苍溪县财政局历来十分重视村级财务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乡镇财务业务培训。2025年3月,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低效无效资金、闲置沉淀资金、预算结余资金”三项清理工作,对村级财务进行了详细梳理,收回村级财务低效闲置资金109.79万元。2025年5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县财政局于2025年5月16日至6月6日对全县31个乡镇开展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共发现357个问题并对各乡镇进行了反馈,督促各乡镇限期整改并加强对镇村干部财务培训,提升镇村干部的财务规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透明。
二、关于“推进村务公开透明化”的建议
《苍溪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苍委办函〔2019〕21号)对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档案管理、回复群众意见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苍溪县村级财务公开提供了制度规范。
近年来,县财政局积极探索村级财务公开有效形式和公开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双公开方式。线下公开主要采取财务公开栏公开,明确财务公开频次、公开内容和公开语言;线上公开主要是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打造的“阳光村居监督平台”,督促各乡镇定期上传村级财务数据及附件资料,村民在家足不出户也能随时随地实时查看。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探索财务公开新载体、拓宽村民获取信息新渠道、贯通各类监督新形式,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高效。
三、关于“科学化解乡村债务”的建议
针对“科学化解乡村债务”的问题,财政今后将从以下5个方面逐步解决。
(一)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苍溪县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工作方案》(苍农工领办〔2025〕13 号),指导各乡镇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村(社区)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债权债务审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乡镇积极落实偿债计划,采取压缩公用经费、盘活资金资产等有效措施,分年度化解隐性债务。
(二)盘活村级资产。对村集体拥有的集体企业、集体山林、闲置房产、厂房等固定资产等资源,协调国资等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合理估价,采取拍卖、租赁、承包、招商引资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村级组织收入,化解村级债务。
(三)壮大集体经济。督促乡镇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民营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化解乡村债务的能力。
(四)严格奖惩逗硬。将化解债务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责,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在扣减目标分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严禁新增债务。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关于“建立责任追溯机制”的建议
村干部是村级治理的主心骨,村干部违规,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对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对不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不公开、假公开或选择性公开,侵害群众知情权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苍溪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