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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5-09-24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任昕、王绍香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场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财政投入的有关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财政投入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各项工作,通过强化收入组织、调优支出结构、狠抓绩效管理等方式,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财政投入,民生支出每年均稳定在65%以上,特别是对县城和乡镇的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给予了财力保障。其中:农村非正规垃圾处理每年预算专项经费1004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运行专项补助经费,从2019年的预算安排补助经费50万元增加至2024年的265万元(含元坝镇25万元)。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对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运行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县住建局与县发改局科学合理测算场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二是加强政策争取。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政策的研究,积极向上开展专项对接,争取更多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政策红利释放我县。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县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资金落到实处。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苍溪县财政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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