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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9-26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韩建、王鹤山、王立英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江南干道交通规范化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在江南干道安装中央隔离护栏”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我局已按照《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GA/T 1567-2019)拟定了江南干道及渡江路部分路段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安装方案,目前正在按程序推进中,预计10月上旬完成安装工作。

二、关于“在江南半岛门口、政务中心主要路口、中医院大门口、杜里小区出入等设置行人及非机动车安全通道”的建议

为方便以上4处行人及非机动车安全出入,目前已在县教育局、县妇幼保健院、政务中心公交站、县林业局、县职业高中校门口分别设置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正常通行,本次护栏安装后将进一步规范行人及车辆通行空间。

三、关于“在二桥头红绿灯处及杜里小区出入口设置机动车掉头标识,方便机动车在安全的情况下掉头,用以缓解机动车随意调头、逆行等导致的交通拥堵”的建议

为消除机动车随意调头、逆行等安全隐患,本次隔离护栏安装将在卫生执法大队和县林业局两处设置掉头标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掉头行为。

四、关于“加强街道两边违法占道停车或占道经营的管理,拓宽机动车行驶路线,缓解交通压力”的建议

一是精细网格化管控。将城区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明确中队和民警管理责任,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尤其对商圈、医院、学校、居民小区周边、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实行严管严控。二是强化路面执法力度。对机动车在非停车泊位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台、人行横道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停行为,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必要时拖移车辆。加强对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劝导与管理,对堵塞通道、严重影响通行的予以清理。三是深化科技手段应用。优化现有交通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功能,增加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自动抓拍覆盖面和处理效率。探索运用移动警务终端(PDA)对违停车辆进行快速取证处罚。四是推动联合执法。加强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联勤联动,针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区域停车秩序,以及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职责交叉的区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劝导、联合整治行动,拓宽车辆行驶区域,缓解交通压力。

五、关于“加强宣传,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针对市民翻阅护栏、机动车随意调头等不文明现象,向群众宣传其危害性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屡教不改的,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可作出相应处罚,全方位、多举措提升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程度”的建议。

为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程度,县交管大队已通过“苍溪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多次对随意翻越护栏、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的交通参与现象进行曝光处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后期我们将继续借助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整治重点和工作成效,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提升群众文明停车、安全出行的意识。

最后,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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