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28日,我局受理了《苍溪县龙山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本)。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1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5587000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与水环境管理股
苍溪县龙山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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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苍溪县龙山镇污水处理站500m3/d项目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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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点 |
苍溪县龙山镇八一村,八一水库坝址下游40m处,芝子河右岸,东经:106.367480°,北纬:31.86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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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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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四川省众诚瀚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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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概况 |
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排污规模:500m3/d,允许年排放量为18.25万m3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t/a):化学需氧量为9.125t/a,氨氮为0.9125t/a,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825t/a,总氮为2.7357t/a,总磷为0.09125t/a。悬浮物为1.82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