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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9号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5-09-30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范亚娇委员:

你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县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强化宣传动员,深挖托育服务潜力。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等节点广泛宣传,开展2025年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并就《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在苍溪发布、健康苍溪等进行了系列宣传,扩大了知晓范围,宣传积极健康的生育观念,充分挖掘托育服务潜力。

二、强化政策引领,夯实托育服务基础。制定并印发《苍溪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苍溪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清单》,明确我县托育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各部门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有效落地。对《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苍溪县卫生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执行,结合苍溪实际,提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程序、时间等,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完善配套细则,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今年市发改委牵头开展托育服务成本调查,为科学制定普惠托育收费标准提供数据支撑。根据托育机构设施条件、师资配备、服务质量等因素,划分机构等级,明确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服务类型的收费指导价。由卫健等部门牵头建立涵盖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师资水平与服务质量等关键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评估,推动托育机构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整体质量。

四、健全监管机制,多部门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对托育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备案,卫健、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对未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督促其限期整改,规范服务。实行托育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明确政府指导价,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推动托育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标准,规范制度,加强管理,积极落实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全县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奉猛 联系电话:0839-5222811。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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