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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苍溪县龙山中心卫生院)
时间:2025-10-29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51029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权字第9108号

苍溪县龙山中心卫生院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

51082412

302GB00123F00010002

四川省苍溪县龙山镇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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