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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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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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苍溪县歧坪定点屠宰场原址升级改造项目 |
苍溪县歧坪镇五一村一组龙门路上段72号 |
四川垚锋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叁滴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拆除原有构筑物,原址改造生产车间1900平方米,在现有生产能力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10号)要求进行达标改造:改造急宰间、隔离圈、待宰圈、屠宰车间、白条存放区以及男女更衣间、办公室、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配置电锅炉、刨毛机、提升机、电麻机、吊轨等生猪屠宰设施设备。项目改造完成后,现有生产能力(15000头/a)维持不变。 |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处理后,排入歧坪镇污水处理站A站。
(2)废气:排放的废气主要是NH3和H2S,待宰圈、屠宰车间采取加强通风换气、干法清粪、及时清洁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工艺,定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3)噪声:对生猪采用电麻致昏,减少屠宰过程中产生的猪叫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基础减震、隔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内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病死猪及不合格胴体暂存在冷冻库,定期交由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点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泥池和污泥脱水设备,污泥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猪毛、不可食用内脏、下脚料、肠胃内容物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密闭容器储存,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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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苍溪县龙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项目 |
苍溪县龙山镇 |
苍溪县龙山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拆除原有构筑物,新建急宰间、隔离圈、待宰圈、屠宰分割间、排酸间、无害化暂存间、副产品暂存间、消毒间、检验室以及男女更衣间、办公室、宿舍、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公辅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猪年屠宰量为1.5万头。 |
(1)废水:厂内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水均需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龙山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屠宰车间封闭,喷洒生物除臭剂(氨气的去除率取40%,硫化氢的去除率取70%);屠宰作业结束后,及时冲洗屠宰车间;将猪血收集后密闭存放副产品暂存间;及时清理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碎肉、骨渣,并采用密闭专用容器收集只不可食用产品暂存间。各污水处理池封闭、设置干湿分离机处理格栅机隔离的固废,并采用塑料桶密闭暂存、污泥浓缩池内浓缩污泥利用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及时采用塑料桶密闭暂存,定期喷洒喷洒除臭剂。屠宰加工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的防护距离设置为50m。
(3)噪声:对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空压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室外声源设备加装隔声罩,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检疫不合格猪及病胴体、病内脏、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渣、废弃动物组织及碎肉碎骨等集中收集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粪便暂存于粪便暂存区,肠胃内容物暂存于内脏处理间垃圾箱,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每日由生产有机肥料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设施,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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