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审计局关于四川苍溪经济开... » 详情
苍溪县审计局关于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6-01-14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苍溪经济开发区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紫云220千伏变电站;(二)扩建改造昭化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完善苍溪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三)新建昭化至紫云2条单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新建苍溪至紫云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迁改220千伏昭化至赤化一线1-4号段。核准项目总投资71827.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四川恒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有效,较完整地反映了项目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

1.项目投运前未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项目竣工验收前未组织工程档案验收

(二)招标投标情况方面

1.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程序不规范

2.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

(三)合同管理情况方面

1.项目未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2.项目未公开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信息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方面

1.无依据列支应由项目承包人支付的施工配合费

2.未按规定开展工程价款结算

(五)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管理情况方面

1.尾工项目未完成

2.植被恢复未实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四川恒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四川恒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四川恒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公告。




苍溪县审计局 

2026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