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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种植 2026.1.15)
时间:2026-01-16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案件领域 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种植(含种子、农药、化肥、植物检疫等) 苍溪县益友农资门市部 经检测涉案农药不符合标准要求。涉案农药受托生产企业称涉案农药系私自生产,未受到委托。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涉案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涉案农药认定为劣质农药。当事人购进涉案农药80瓶用于经营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农药)》序号10。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涉案农药“2.5%高效氯氟氰菊酯悬浮剂”70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0元(大写:肆拾伍元整);
三、处罚款(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202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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