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发〔2014〕2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网上规范录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录入《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窗口入驻项目
各乡镇要将民政、人口计生、国土、村建、劳动保障、工商6个窗口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要按照务实、便民的要求,尽量将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范围,采取“业务窗口受理与综合窗口受理相结合、代办服务与审批办理相结合、现场办结与限时办结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规范落实窗口工作人员
各乡镇要根据人员分工及工作实际,将熟悉电脑操作、文化程度较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明确为所设对应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填报《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及工作人员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印章后,于4月10日前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斌,5227810,13981286018),便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使用钥匙盘。窗口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
三、规范编制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各乡镇要在入驻窗口类别基础上,参照《苍溪县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通用目录》(具体见苍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告栏,下载地址:http://www.cxzw.gov.cn),编制本乡镇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规范设置窗口名称,认真准确填写各审批服务项目具体要素,填报《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印章后,于4月10日前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规范配备设施设备
各乡镇要规范配备便民服务中心每个窗口所需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评价仪、钥匙盘等硬件设施设备,并保持与电子政务外网全省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网络的互联互通(能够访问10.98.205.5,10.0.100.100,10.7.1.77)。除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由各乡镇自行配备外,评价仪、钥匙盘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代购,各乡镇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购买。各入驻窗口电脑终端与电子政务外网的接通工作由各乡镇自行负责,并于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接通的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督促网络运营商协助完成。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指导各乡镇于4月25前完成《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软件安装工作。
五、规范运行审批服务项目
各乡镇要选派至少1名熟练电脑操作、熟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录入业务管理员,参加规范录入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指导协调所有窗口人员在4月30日前将本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录入《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并从5月1日起正式网上运行。正式运行后,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严禁网下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载体。各乡镇要充分认识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网上规范运行工作的重要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责任人,指定业务人员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要主动加强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加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协调督促网络营运商加强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联接工作,确保互联互通。县效能办要加强此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各乡镇要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保障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明确各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准确填报报表,规范录入数据,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录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县上将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规范录入工作纳入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县效能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集中办公不到位、人员设备不到位、数据录入不规范不及时、事项不在网上运行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未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总体进度的实行效能问责。
附件: 1.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及工作人员统计表
2.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汇总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附件1
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及
工作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窗口 类别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文化程度 | 窗口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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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窗口职务”填写“窗口负责人”或者“业务办理员”。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苍溪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汇总表
单位名称:(印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窗口类别 | 项目 分类 | 办件分类 | 法定依据 | 法定 时限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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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项目名称”填写完整规范的审批服务项目名称。
2.“窗口类别”填写如林业窗口、农业窗口等。
3.“项目分类”填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
4.“办件分类”填写承诺件、即办件。
5.“法定依据”填写该项目设定的法律法规,需要细化到条款上。
6.“法定时限”填写法律规定该项目办理的时间。
7.“承诺时限”是指按照省上要求承诺时限必须只能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
8.“收费标准”具实填写,不收费的项目直接填写“不收费”。
9. 服务项目没有“法规依据”等要素的,留空不填写。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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