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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清理整顿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8-18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清理

  整顿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苍溪县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清理整顿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苍溪县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清理整顿

  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

  一、清理整顿对象

  全县范围内,投融资理财类信息咨询公司和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公司(分公司)。

  二、清理整顿工作安排

  (一)主要内容。

  1.超范围经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超范围虚拟投融资项目,虚假抵押担保,虚假代理人进行资金归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嫌违法的行为。

  2.误导宣传。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宣传投资回报率,与银行利率对比月收益等进行误导宣传。

  3.违法宣传。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虚假宣传误导群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发放贷款等行为。

  (二)时间和步骤。

  1.动员部署(2014年8月1日—8月10日)。召开公司法人代表会议,提出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2.全面检查(2014年8月10日—8月20日)。对县内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和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公司(分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

  3.限期整改(2014年8月21日—9月10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改。

  1.对已成立的投融资理财类信息咨询公司超范围经营,虚拟投融资项目、虚假抵押担保、虚假代理人等限期整改,超出“信息咨询”范围的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对无证经营的公司应依法取缔。

  3.对虚假宣传、误导宣传的广告依法取缔。

  4.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进行资金归集,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宣传和清理整顿工作的总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在清理整顿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建立民间资本有序进入行业的长效机制。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要把已经开设门店、做公开宣传的公司纳入重点监控对象。

  (二)县工商局。牵头负责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和民间投融资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在清理整顿期间暂停对此类公司的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的变更审查。加大风险防范,提高保证金额度,制订风险预案,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召开公司法人代表会议,要求公司密切配合,提出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三)人行苍溪县支行。要求各公司提供其公司银行账户,负责对各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监控,对有异动情况的账户信息,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四)县公安局。负责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县法院、县检察院。对已经公开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案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警醒广大投资人。

  (六)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了解、掌握县内企业的融资情况。加大对企业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力度,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各通讯运营商和有关网络媒体采取发送公益短信、在互联网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七)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配合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不得发布高息揽储(理财)的广告。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大面积、广覆盖的投资风险意识宣传,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公众投资理财风险自担和远离非法集资的意识。

  (八)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该行业的风险防范工作。

  (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含民办院校)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该行业的风险防范工作。

  (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业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该行业的风险防范工作。

  (十一)县政府法制办。针对在开展日常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十二)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对没有按期开展工作、没有及时上报防范方案和活动总结的予以及时通报。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和投融资理财类信息咨询公司规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风险防范的宣传。县工商局牵头,人行苍溪县支行、县政府金融办、县公安局配合,向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和社会公众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该类公司不得从事资金归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非法违法金融业务行为。人行苍溪县支行牵头,县政府金融办配合,指导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结合本行业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三)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9月15日之前将风险防范方案和清理整顿情况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雨宸,联系电话:5222239)。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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