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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陵江镇初级中学校)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19-07-17 来源: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陵江镇初级中学校):

 你单位送审《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陵江镇初级中学校)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编号510824-20190711-000022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汉古街72号,总占地面积4.16hm2。项目地块整体呈“L”型,周围主要以居住为主。项目北侧为粮管所,东侧为气象局。项目区人口流量较大,市政设施较完善。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类,占地类型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耕地和林地。本项目区位条件优越,交通方便,无需修建施工便道。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16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27083.28m2(规划建设9栋教育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50.25m2、地下建筑面积1233.03m2,容积率0.62,机动车停车位131辆,配套运动场、电气、给排水等。土石方总开挖量2.58万m3(含表土剥离0.24万m3),总回填量2.58万m3(含表土回铺0.24万m3),无借方,无弃方。  

工程计划2019年7月开工,预计2020年6月完工,总工期1年。工程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一期项目资金4151万元,争取2014年—2016年全面改薄中央资金1793万元、省级资金329万元,2017年全面改薄中央资金529万元、2017年校舍维修中央资金500万元,言爱基金捐赠资金1000万元,二期项目资金5349万元,争取化解大班额专项资金5349万元。

项目所在地广元市苍溪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深度的深度,可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在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内,属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所在地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928t/km2·a。

四、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五、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16hm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工程施工特点划分为一期工程区和二期工程区两个一级防治分区,其中一期工程区又细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 3 个二级防治分区,二期工程区又细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 3 个二级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工程共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4.16hm2,损坏水土保持功能面积4.16 hm2;工程无借方,无弃方。经分析预测,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将达到115.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1.2t;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9.3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1.19t。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与监测频次、监测点布设。

七、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等 3 个二级防治分区。

本项目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如下:

1. 建构筑物区

主体已列:基坑顶截水沟680.65m、沉砂池9处、建筑周边排水沟566.78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20m3、临时遮盖1200m2、临时拦挡160m。

2. 道路广场区

主体已列: DN150雨水管道1050m、雨水检查井27个、双箅雨水口35个和六角砼植草砖1638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600m3、临时排水沟1050m和沉砂池5处。

3. 景观绿化区

主体已列:园林绿化15000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350m3、土地整治1.50hm2、表土回铺5970m3、临时遮盖2550m2、临时拦挡210m。

八、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405.8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14.793万元,新增水保投资91.07万元;根据《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川财综〔2014〕6号)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属公益性工程项目免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建设。

十、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该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的时间,做到即挖、即运、即填,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间,防止土石方二次调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洒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外购砂石料应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向国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十一、该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自主组织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我局报备后方可交付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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