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东溪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精神障碍... » 详情
东溪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时间:2019-06-05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5月30日,东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东溪镇井子村村民王某某(男,58岁,有精神病史)因精神疾病发作,在自己家中打砸门窗。东溪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王某某家中时,发现王某某手中还持有一铝合金棍棒,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随后会同东溪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将王某某送至苍溪县精神卫生医院院接受治疗。(东溪派出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