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19年7月份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87771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628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内容 |
|
1 |
元坝气田(试采工程)污水输送改造工程 |
苍环审批〔2019〕11号 |
2019.7.5 |
见附件 |
|
2 |
元坝气田(滚动建产工程)污水输送改造工程 |
苍环审批〔2019〕12号 |
2019.7.5 |
见附件 |
|
3 |
龙岗062-X3井钻井工程 |
苍环审批〔2019〕13号 |
2019.7.11 |
见附件 |
|
4 |
川东北储气调峰基地项目(一期) |
苍环审批〔2019〕14号 |
2019.7.16 |
见附件 |
|
5 |
苍溪北门沟加油站局部改造项目 |
苍环审批〔2019〕15号 |
2019.7.16 |
见附件 |
|
6 |
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陵江镇中)改扩建项目 |
苍环审批〔2019〕16号 |
2019.7.23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