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18年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川府发〔2018〕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清单中属县级层面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认领、加强管理,持续优化和完善本行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在行政许可事项运行过程中,县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确需调整完善的,按省上要求将修订或完善的建议,经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三、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在服务大厅和门户网站公布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各入驻部门在办理窗口公布各自行政许可事项。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