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提高建设质量,确保“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自全县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二是个别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偷工减料,道路配套设施不健全;三是报批资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项目启动慢;四是资金缺口大,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抓好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是我县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项目涉及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严格建设程序
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苍溪县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苍府办发〔2009〕100号)规定程序实施,不得简化程序和违规操作。实行自建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规范软件资料,完备报批手续。项目完工后,所在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乡村机耕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验收标准,认真组织验收,如实填报《苍溪县乡村机耕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验收表》后报县农机局复查验收。县农机局根据乡镇验收情况,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复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抓好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监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灾后重建有关政策、《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和《苍溪县农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确定项目实施方式和施工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程序和质量监管;要建立健全乡镇分管领导牵头抓,乡镇纪委书记全程参与,村组道路建设监管员打桩定位负责的质量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建材质量监管,抓好农村机耕道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护坡等配套设施建设;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项目建设和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促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指导项目村认真按照乡村机耕道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要求,完善软件资料,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农村机耕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进度报表。县农机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
县上已将机耕道灾后重建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重建办、县农机局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进行通报。对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推进快速的要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重建任务的,将严格考核逗硬,进行效能问责。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