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龙王镇合兴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建设单位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王镇合兴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址:广元市苍溪县龙王镇建兴村2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3333.33平方米(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圈舍面积约7000平方米,常年存栏4000头生猪,年出栏生猪8000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方面:养殖场的恶臭主要来源于猪舍和异位发酵床。项目通过喷洒除臭剂、饲料中添加活菌剂等措施减少猪舍的恶臭气体外排。项目异位发酵床的恶臭气体由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焚烧炉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经过自带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方面: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养殖场内雨水沟收集,经周围沟渠就近排入地表水体;生产废水排入微生物异位发酵处理系统,将粪污、猪尿液混合后均匀和垫料、高效微生物进行混合发酵处理,熟料外售种植地利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3.噪声方面: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猪只叫声和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场区绿化措施后,营运期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方面:猪粪和生产废水经过微生物异位发酵后,产生发酵熟料,外售种植地资源化利用;病死猪利用焚烧炉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兽医诊断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办公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并及时运往龙王镇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售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区域内无明显环境影响制约因素,选址合理。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建设得到周围公众的普遍支持,无公众反对。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苍溪县龙王镇建兴村2组建设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溪县龙王镇合兴家庭农场
联系地址:广元市苍溪县龙王镇建兴村2组
联系电话:侯总 13981256808
邮箱:489283624@qq.com
环评单位:四川禹承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渔林街55号
联系电话:文工13378189717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征询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以及对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再受理。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