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行审〔2021〕73号
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县本级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政务服务专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7日
苍溪县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政务服务专员制度
为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塑造区域竞争新优势,更好地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项目业主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苍溪县行政审批局每年根据县域内项目推进情况明确本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政务服务专员。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宣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
(二)了解项目业主审批服务需求,及时提供项目并联审批指导书;
(三)通过会议、视频、上门等方式进行报建辅导,提升项目业主报建能力;
(四)组织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解决部门审批意见分歧;
(五)协调审批职能部门按时办结审批事项;
(六)按照项目业主要求送达审批结论;
(七)协助办理其他政务服务诉求。
三、服务方式
(一)咨询、辅导服务;
(二)帮办、代办服务;
(三)预约、延时服务。
四、服务标准
(一)一次性告知;
(二)7*24 小时响应;
(三)接诉即办,一日办结。
五、服务要求
(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项目业主和报建负责人“结对子”,融洽“清”“亲”政商关系;
(二)熟悉全流程审批业务和企业项目基本情况,为项目业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务必将全流程全事项审批时间压缩在规定的时间内。
六、相关项目业主须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专员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依法依规按标准要求规范报建资料,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报建。
七、相关项目业主若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特别事项及其他涉及企业发展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及时向县行政审批局书面报告,县行政审批局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并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求助投诉渠道
(一)“莫人管事”“办不成事”“多跑路办事”求助投诉受理专窗,电话:0839-5227863;
(二)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九、县行政审批局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政务服务专员工作落实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度苍溪县本级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政务服务专员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