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川龙种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38000万元
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三川镇柳树村与五龙镇五里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苍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用于种猪饲养的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隔离后备舍等及相关的环保处理设施约85000平方米,新建用于生产配套的倒班房、办公房等辅助设施约90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苍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溪县经开区古梁工业园苍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582151999 周先生 邮箱83645808@qq.com
邮编:628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028-83310179 李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
2.通过打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苍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