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新冠肺炎防控“十不准”

发布机构:苍溪县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20-01-25 字体: [ ]

    一、不串门走亲访友;

    二、不聚会聚餐;

    三、不去闹市景点;

    四、不宴请宾客;

    五、不食用野生动物;

    六、不随地吐痰;

    七、不乱扔口罩;

    八、不与疫情高发区来人接触;

    九、不拒绝卡口检查、信息复查、体温监测;

    十、不造谣信谣传谣。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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