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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苍应对疫情指办〔2020〕143号)

发布机构: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3-21 字体: [ ]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苍应对疫情指办〔2020〕143号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28号通知,鉴于湖北省黄石市、鄂州市已调为低风险地区,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其来(返)苍人员,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执行。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章)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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