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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2021.11.29)

发布机构: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11-29 字体: [ ]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陵江镇陵江村卫生室 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使用专用包装物盛装医疗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200元 2021.11.20
2 苍溪县元坝仲仕元中医诊所 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2021.11.23
3 苍溪新观汪举成中医(综合)诊所 未设置预检分诊台,且未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2021.11.24
4 苍溪县宁娃理发店 1、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元 2021.11.24
5 苍溪县意鸣宾馆 1、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200元 2021.11.24
6 苍溪陵江王氏振刚康健中医(综合)诊所 1、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阿奇霉素开展静脉输注活动;2、感染性医疗废物与损伤性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6000元 2021.11.24
7 苍溪陵江罗治勇中医(综合)诊所 1、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2、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合并罚款10000元 2021.11.24
8 苍溪县浙水乡卫生院 1、未对其产生的医疗污水严格消毒;2、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3、未对从事院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4、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警告;罚款5000元 2021.11.24
9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文昌供水站 水质检测不合格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罚款1000元 2021.11.24
10 何顺忠 未经变更执业注册或多机构备案在苍溪县陵江镇刘诗学德顺中医(综合)诊所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警告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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