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事人主动申请,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鞍子分院予以注销。被注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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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地 址 |
注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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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鞍子分院 |
朱德华 |
45130461X51082412C2201 |
苍溪县龙山镇鞍子场 |
2022年1月25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该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2月1日18时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反映。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9-5222894、5222811
联系单位: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57号
邮政编码:628400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