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 1 | 苍溪县清月阁宾馆 | 未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元 | 2022.02.15 |
| 2 | 苍溪元坝张定成中医诊所 | 1、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诊治干咳、结膜炎的患者;2、未按规定填写、保管处方和门诊日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14000元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