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亡故,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医疗机构予以注销。被注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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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地址 |
批准文号 |
注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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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李在明中医(综合)诊所 |
李在明 |
PDY71128451082417D2122 |
苍溪县陵江镇望江街96号 |
苍卫健医销字【2022】5号 |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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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李双耀中医诊所 |
李双耀 |
PDY70988951082417D2122 |
苍溪县陵江镇汉昌路100号 |
苍卫健医销字【2022】6号 |
2022年4月1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上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4月8日18时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反映。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9-5222894、5222811邮政编码:628400
联系单位: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57号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