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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2.4.15)

发布机构: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04-15 字体: [ ]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东青镇东青社区卫生站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2022.04.12
2 苍溪县汉方美容养生馆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美容服务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元 2022.04.12
3 王燕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理发服务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元 2022.04.12
4 苍溪陵江陈胜中医(综合)诊所 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患者未进行测量体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2022.04.14
5 李在菊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经营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20元 2022.04.14
6 余付强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理发服务活动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元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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