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 1 |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东溪供水站 |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200元 | 2022.04.19 |
| 2 |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运山供水站 |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200元 | 2022.04.20 |
| 3 | 苍溪县赞丽美容院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从事为顾客服务工作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元 | 2022.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