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 1 | 苍溪县河地镇卫生院 | 未按规定填写发热门诊登记簿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2.04.28 |
| 2 | 苍溪县龙山镇金斗水厂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生活饮用水供应;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经检测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四)项 | 罚款50元 | 2022.04.28 |
| 3 | 苍溪县龙山自来水厂 | 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末梢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200元 | 2022.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