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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苍府公字〔2025〕17号)

发布机构: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07-24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川镇龙柳村一组范围内0.1763公顷、五龙镇苍龙村三组范围内0.2304公顷,范围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元陆H1-1井、元陆2HF井地面采气工程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三川镇人民政府和五龙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3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县经信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7月23日在苍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cncx.gov.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dnr.sc.gov.cn/scdnr/zdxxpt/sc_zdxxgk.s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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