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苍府公字〔2025〕22号)

发布机构: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09-08 字体: [ ]

苍溪县至阆中市快速通道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苍溪县至阆中市快速通道连接线工程。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810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7月20日。

(五)批准用途:公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苍溪县至阆中市快速通道连接线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10号)。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青苗、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土〔2024〕190号)规定执行。其他补偿标准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云峰镇人民政府、百利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9月8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cncx.gov.cn)发布,并同步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dnr.sc.gov.cn/scdnr/zdxxpt/sc_zdxxgk.shtml)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苍溪县至阆中市快速通道连接线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10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