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飞委员:
您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落实配备标准,统筹卫生技术人员配备”的建议
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已基本配备专、兼职校医,但是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均衡的现象。配齐配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是筑牢校园健康安全防线的基石。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校医配备工作,将学校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一是摸清底数、制定规划。目前已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资质、分布进行了全面摸底。接下来,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有关规定,配好学校专兼职校医。二是分类要求、稳步推进。对于短期内无法完全配齐专职校医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采取中心校辐射管理、邻近学校资源共享、乡镇卫生院派驻指导或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保健教师等多种形式,确保每所学校都有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服务全覆盖。
二、关于“设立保健中心,统筹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机制创新”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机制的建设和创新,提案提出设立区县一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的构想,是创新管理机制、整合优化资源、统筹调配使用的有益探索。我局将积极会同卫健等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一是开展调研论证,深入我县学校调研,重点研究“保健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模式、以及与服务学校的具体衔接方式,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初步方案。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合卫健等部门共同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标准、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督导检查,探索“医教结合”新模式。
三、关于“创新聘用模式,统筹卫生技术人员聘用与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通过引进、公招等方式聘用中小学学校校医。下一步,我局将在用足用好现有编制资源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更加灵活多元的聘用和管理方式。一是继续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补充专职人员,进一步优化配置。二是深化“医校合作”,与卫健部门紧密协作。除有条件配备专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可采取协调当地医疗机构派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到校开展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或由学校聘请已经退休(退职)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约定在校开展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分级,督促教育督导站切实加强对辖区学校的监督指导,各学校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学校校医配备落地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罗涌 联系电话:0839-5223126
苍溪县教育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