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的提案《关于加强天然气输气管道保护和管理的建议(第38号)》已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仔细研读、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规范涉气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勘探开发秩序暨加强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及行业相关规范,高度重视涉气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动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在项目实施前,明确由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立项、备案等资料书面报送至我局,由我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和所涉乡镇、村(社区)及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会签选址意见;另一方面,及时为项目业主单位提供政策指导,推动征(占)用地、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林木采伐等各项手续依法快捷办理。二是制定管道保护措施。在项目开工前,开展管道安全交底,由我局牵头组织项目施工方、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涉乡镇和管道企业等单位,共同对施工过程中管道安全进行现场交底,并签字确认;涉及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等项目施工前,需报我局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工。三是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先立项、后建设”原则,敦促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教育引导施工单位要主动融洽地企关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规范各项操作程序,杜绝违规作业,扎实做好安全和环保工作、文明和谐施工,并及时足额兑付补偿资金。
二、关于“落实管道企业主体责任”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坚持以推动企业主动履职为核心,通过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等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行动,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基本面。一是抓实施工许可审核。对新建天然气管道项目,围绕“前置审批的完整性、合规性”认真开展全面核查,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审查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是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批准手续或权属证明等资料,确保每项手续能够支撑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二是抓好项目竣工退场。要求在项目施工结束前1个月,项目业主单位要商县级有关部门、所涉乡镇对项目在实施期间基础设施损毁理赔和维修、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兑付、农民工工资兑付、土地复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待遗留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后,由乡镇、村(社区)向施工单位出具无遗留问题的书面证明,连同竣工相关图纸等资料报送至我局和相关部门备案,由我局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有序撤场。三是抓细管道日常巡检。一方面,不定期督促企业要持续完善管道安全警示标识,确保醒目、牢固并准确标识管道走向,并建立专业巡检队伍,定期开展巡逻,针对重点设施、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巡检;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同乡镇安全协管人员开展联合巡检,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辖区内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关于“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始终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推动天然气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一是明确主体职责划分。我局下设天然气综合事务中心,于2024年8月正式成立,作为全县天然气项目的统筹协调部门,统筹负责全县境内天然气勘探开发组织协调服务,会同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各乡镇成立天然气勘探开发暨管道管道保护领导小组,并落实安全协管人员,负责维护辖区内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工作。二是强化企地协作共管。分管道建立了由县级相关部门、乡镇、管道企业巡管员组成的管线企地共管信息平台,加强同中石油、中石化等在苍企业的信息沟通对接,实现实时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企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县联席会议,收集、通报情况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管道保护、安全监管以及影响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隐患整改销号。严格执行隐患问题挂牌销号制度,每月更新并制发《天然气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限期消除隐患,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以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机制确保管道运行安全有序,推动社会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隐患问题25个,完成整改销号24个,正在整改1个。
再次感谢你们对苍溪县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人:吴淦 联系电话:15283966640
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