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604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
1 |
冉朝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西江街1号鸣悦城5栋1单元17层1-17-3号 |
川(2024)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34199号 |
石晓玲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