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苍溪县年产900万副眼镜镜架及配件生产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猕都大道1号 |
四川博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88.29平方米。主要租用苍溪经开区紫云工业园区眼镜产业园1栋1F、2F和5F标准厂房,新建注塑生产线1条、金属钛架生产线1条、眼镜配件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年设计产能900万副眼镜镜架及配件。 |
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工作,避免发生各类污染纠纷。
营运期: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冷换热装置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帘+水式冷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3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式冷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预处理池,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嘉陵江;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管网,进入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嘉陵江。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日常管理等降噪措施。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废焊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破碎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定期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焊烟收集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膜、废过滤网定期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均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