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杰、赵浩翔、龚晓丽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细化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粪污处理,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把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于2017年3月24日将《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畜禽养殖环保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16号)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标准,各乡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划定标准基本划定了辖区内禁、限养区,县农业局根据各乡镇划定的结果,已初步划定全县畜禽禁、限养区,并已将划定结果绘制在辖区行政区划图上,但也存在你所反映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如属于禁养区的饮用水保护区有哪些,限养区的存栏总量到底有多少”等问题。我们也注意到这些问题,对你的建议已采取以下措施落实。
一、关于根据我县的城镇规划等依据,详细公布我县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城镇、人口集中的环境敏感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名称的建议
我县禁限养区区域名称如下:
1、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三溪口国家森林公园、西武当AAAA级风景区、梨文化博览园、云台山风景区、寻乐书岩风景区、五峰峡风景区、玉带峡风景区、黄猫垭战役遗址等。
2、城镇规划区及居民聚居区:苍溪县城区域、39个乡镇场镇所辖区域。
3、水源保护区:嘉陵江流域、东河流域、39个乡镇供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
4、学校及医院:全县所有乡镇、县城区域内所有的学校及医院。
5、交通干道:国道G75、兰渝铁路。
6、工业园区:苍溪县经济开发区(包括紫云工业园、武当工业园、天然气工业园)、元坝净化厂。
二、关于区域范围划分要具体的建议
一是制定了我县禁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二是根据土地承载量控制养殖总量,我县制定的畜牧业十三五规划,将全县生猪发展总量控制在150万头之内。三是坚持养殖与土地消纳相结合,严格按照“一亩地消纳3—5头生猪”的标准规划控制养殖场的规模。四是科学布局,大型养殖场主要规划在农业园区,中小型养殖场分散布局在土地承载能力较好的山村。五是采取大型养殖企业入驻农业园区、养殖业主流转周边土地或种植业主自建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通过承包土地等方式推进种养结合。
禁限养区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禁养区
1、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三溪口国家森林公园、西武当AAAA级风景区、梨文化博览园、云台山风景区、寻乐书岩风景区、五峰峡风景区、玉带峡风景区、黄猫垭战役遗址等核心区和缓冲区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2、嘉陵江流域、东河流域主要水系两旁及源头500米范围内,39个乡镇供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主要水系两旁及源头等核心区和缓冲区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3、苍溪县城区域、39个乡镇场镇所辖区域(包括各乡镇所辖人口集中的社区)等核心区和缓冲区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4、国道G75高速路:从永宁镇金宝村关坟梁进入我县境内,最后经八庙镇涧溪村涧溪口出境,沿途经永宁镇、五龙镇、白鹤乡、陵江镇、八庙镇等高速路两旁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5、兰渝铁路:从鸳溪镇凤山村马家场进入我县境内,最后经八庙镇涧溪村涧溪口出境,沿途经鸳溪镇、浙水乡、陵江镇、东青镇、八庙镇等铁路两旁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6、苍溪县经济开发区(包括紫云工业园)、元坝净化厂等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限养区
以上禁养区外延500米范围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亭子口库区集雨范围;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三、关于广泛宣传,严格执行的建议
我县已多次通过会议及通知、农政通信息平台、苍溪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禁限养区划定和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按照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已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变迁的整治方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有计划的搬迁或关闭。如武当山后罗元周生猪养殖场、麻岭社区赵才芬生猪养殖场、俞德尧生猪养殖场及彭勇生猪养殖场等4家已搬迁或关闭到位。同时,对非禁养区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已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如张文刚蛋鸡养殖场通过技改粪污处理已完全达标。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李泉 联系电话:0839—5229335
苍溪县农业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