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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29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10-09 字体: [ ]

李俊昌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组建苍溪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县域经济发展带动明显。为加快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发展和经济优势转变,整合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投资运营,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搭建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尤为重要。

目前,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成立了四川苍溪城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管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庆典活动策划、组织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经营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客运;公园、景区内游船出租活动(不带操作人员);内河游览船客运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儿童乐园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广告设计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康养服务;体育产业管理和市场开发保障服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拓展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用房开发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梨仙湖湿地公园南商业广场(包括酒店、办公楼、商业资产自营及招商等)、欢乐水世界及公园园区内经营等项目。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员配备未完全到位、部分经营项目还在建设中等原因,相关业务工作正在筹备完善中。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审核、批准文化旅游项目发展规划,监督指导重点文旅项目实施,协助企业争取文旅项目和资金。同时,积极向县政府建议,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积极探索国有文化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模式和文旅公司(母公司)+专业公司(分公司)管理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一是成立景区运营分公司,主要负责景区的经营管理,承担景区资产安全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负责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梨博园、百利坝和花家坝、亭子湖、梨仙湖、三溪口等可开发资源,县内城市道路广告权、县内文物旅游资源等景区景点的经营管理工作;二是成立文化演艺分公司,在现有演艺家协会、文化产业商会的基础上进行重组,主要负责文化演艺产品开发、演出和运营,从事影视拍摄、音像制作、电影放映、文化商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的投资开发营运;三是成立体育产业投资分公司,主要从事体旅融合等经营性体育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负责全县体育场馆的管理和运营;四是成立康养产业投资分公司,主要从事森林、温泉、中医药等养生养老产品开发和康养疗养产业项目开发及营运;五是成立营销传媒分公司,主要负责旅行社、智慧旅游、品牌营销、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城市广告媒体资源的运营管理。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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