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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10-14 字体: [ ]

孟永贵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大环保投入,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将污水处理站建设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以推进。2015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5亿元,建成城乡污水处理厂(站)22个,管网157公里,建制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覆盖率达到58%,部分社区污水处理站已经启动。

一、关于“进一步务实规划建设”的建议。一是我县正在统一规划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工作,今年拟建1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后,乡镇污水处理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均按照厂网结合进行规划设计,污水管网配套,达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率按照实际的常住人口、日供水量进行科学规划,并进行远期规划预留。

二、关于“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的建议。一是多方筹措项目资金。今年以来,通过申报“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累计申报项目4大类,总投资约5.3亿元,目前全部通过审查并纳入实施方案。同时,对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新建项目进行了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申报总投资约4.15亿元,申请发债2.5亿元,目前已通过省财政厅评审。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基本可以解决全县乡镇、社区无污水处理站的现状。二是已建成正常运行乡镇的运营费用,均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但补助资金有限,下一步将逐步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解决。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建议。一是我局正在起草《苍溪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污水处理职能职责,并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如何科学化进行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二是我局将建立联席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污水处理专题会议,及时研讨解决重难点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的建议。我县上一轮“三推”项目基本都进入了调试运行阶段,正在准备相关验收资料,预计10月份进行集中验收。我局拟于12月份对全县新建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从事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同时,对全县所有在职操作人员,我局还将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全县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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