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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10-14 字体: [ ]

杨文生、赵斌、李刚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强县城区污水处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实行雨污分流”的建议。2017年至今,我县累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87.13公里。一是新建配套污水管网61.38公里,包括回水片区、火车站药博园片区、江南杜里坝片区、武当片区及红军渡4A风景区、紫云工业园片区。二是改造污水管网15.08公里,包括滨江路河道、赵公坝污水管网建设、嘉陵路西段片区棚户区污、韩家山隧道旁、嘉陵江三桥处、汉昌路光华小区。三是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10.67公里,包括其中县城区排水设施(雨水管网)、龙潭山水城片区、楼外楼片区、北门沟任家巷至火电厂、其他零星项目。县城区雨污分流达到80%以上。目前我局正在对雪梨山、白鹤山等片区进行项目申报,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启动排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由于我县财力有限,雨污管网建设资金均来自上级补助资金。目前我局完成了“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申报,共计四个大类,累计申报投资约5.3亿元,已通过省住建厅审查。下一步将继续把握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加大项目包装,同时,将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力争列入部分地方配套建设经费和运行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为全县城镇污水建设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一是我局将通过组织现场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开设环保专栏、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利用好网站、报纸、微信等媒介,向广大群众普及污水处理知识,加强环保意识;二是我局将与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水利、陵江镇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监管队伍,对发现的不良行为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我们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依法进行严罚重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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